top of page

通过海牙请求(Hague Request)在中国送达美国法律文书及取证


1、跨境送达程序


中国是《关于在民商事领域国外送达司法和非司法文件的海牙公约》的缔约国。有关该公约运作的完整信息,包括一个互动的在线请求表格,都可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官方网站上找到(网页链接)。请求应该填写两份,并连同两套需送达的文件及其翻译,直接提交给中国的海牙送达公约中央机关-中国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网页链接)。在美国执行请求表格的人应该是律师或法院书记员。申请人应在申请人的身份、地址以及签名/盖章栏目中注明律师或法院书记员的职称。在其对海牙送达公约的声明和保留中(网页链接),中国正式反对根据第10条进行送达,并且不允许通过邮政渠道进行送达。获取更多信息,请参见海牙送达公约服务官网(网页链接)和《海牙送达公约操作实用手册》(网页链接)。另见中国对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服务公约实际操作的问卷调查的回应。



对外国政府的送达:另请参见我们关于《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服务的特点和关于对外国国家、机构或工具的服务问题的FSIA清单。



从中国在美国送达文件:有关在美国送达服务的信息,请参见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服务公约网站上的美国中央机关服务公约页面(网页链接)。



2、跨境获取证据(民商事案件)


中国是《关于在民商事领域海外取证的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为海牙取证公约指定的接收请求函的中央机关是司法部(网页链接)。请参考《海牙取证公约模范请求函》(网页链接),以获得有关准备请求函的指导。根据海牙取证公约进行取证的请求是由美国的请求法院或个人直接传送至中国司法部,无需通过外交渠道传送。请求函及其随附文件应准备两份,并翻译成中文。



3、刑事事宜


起诉请求:美国联邦或州级检察官应当联系美国司法部刑事司国际事务办公室(网页链接),以获得有关美中刑事事务相互法律协助协议的指导。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请求:寻求司法协助以获取证据或在国外送达文件的刑事被告或其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美国国务院的请批函(Letter Rogatory)程序来实现(请见我们另一篇博文)。



4、获取自愿证人的证词


中国不允许律师在中国进行为外国法院使用的证词取证。根据中国对海牙取证公约的声明和保留,以及随后的外交交流,中国表示,不论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都只能通过向其中央机关提交请求的方式,在中国获取用于外国法院的证词和其他证据。领事馆证词取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获得中央机关的许可,美国国务院不会授权领事人员参与证词取证,除非有该许可。参与此类活动可能会导致美国律师和其他参与者被逮捕、拘留或驱逐出境。



5、文件认证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认证公约》)。《认证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认证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2023年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认证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郑重申明: 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

11 次查看0 則留言

Comments

Rated 0 out of 5 stars.
No ratings yet

Add a rating
bottom of page